辞职、调离手续流程
作者:朱蕾 审核人:朱蕾 时间:2013-12-05 点击数:
1、教职工申请辞职,必须在学期末提前一个月予以提出
2、个人提出辞职(调离)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一般岗位教职工,由院人力资源处审核批准;中层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处提交院务会议(或党委会议)研究审批。
3、申请人被批准同意辞职后,到人力资源处领取《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调出人员手续清单》(离校须凭对方单位的商调函),办理离校手续。其中,未满服务期年限的,必须先办理交纳违约(违规)金后,方可正式办理辞职手续。
4、申请人在各职能部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将《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调出人员手续清单》交回人力资源处。申请人必须按照程序办完有关手续后,方可正式离岗离校
5、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辞职(调出)手续,寄出申请人档案,出具行政、工资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