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作者:朱蕾 审核人:朱蕾 时间:2013-12-05 点击数:
1、人力资源处提前一个月通知退休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通知本人,并办理相关工作交接。副处级干部由分管院领导通知本人。
2、退休人员交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独生子女证以及其他奖励证书(原件)到人力资源处,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3、人力资源处确定退休费标准,按具体退休时间上报市人社局。
4、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 人力资源处到市社保局办理退休证,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身份变更手续。
5、财务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