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准入认定流程

作者:朱蕾 审核人:朱蕾 时间:2013-12-05 点击数:

125种门诊慢性病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尿毒症期)、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包括辅助检查、用药)、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胰腺炎、类风湿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干燥综合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脑血管意外恢复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冠心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麻风病、前列腺增生症、慢性盆腔炎、慢性前列腺炎、慢性萎缩性胃炎、肠粘连。具体准入标准见《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暂行)》

2、到人力资源处领取或从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

3、到我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疾病需到相应专科医院),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认定,并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盖章。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的二级以上公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准入认定

4、将《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壹年内住院或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交组织人事部集中保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

5、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携带《门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医保IC卡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市医保中心领取《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就诊卡》(以下简称《就诊卡》)。经审核未被确认准入的,送审资料退回。

6、患门诊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限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选定后原则上壹年不变。

7、患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需分别进行准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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