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个人发展年度考核评分指导意见 (试行)

作者:宗秀秀 审核人:宗秀秀 时间:2020-05-20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保证学校各层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可行性,提升教师质量意识,提高教学改革的主动性,确保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成效,形成常态化的师资队伍质量保证机制,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基本原则。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服务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分级考核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学校全体教师(含双肩挑),不含外聘教师。

 

第二章  教师个人发展考核主要内容和计分标准

第四条 教师个人发展考核主要内容

教师应在学校、院部、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个人发展规划,以及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教师个人发展考核主要包括个人发展规划及分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情况、师德师风及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 教师个人发展计分标准

教师年度个人发展考核包括个人发展规划及分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情况、师德师风及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业绩等三项内容,每项的基准得分为20分,得分为S=基准分+加分-减分。

正高级教师最低得分标准为97分、副高级教师最低得分标准为94分、中级教师最低得分标准为91分、助理级教师最低得分标准为88分。

(一)个人发展规划及分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情况

在学校发展规划和院部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按时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制定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报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得基准分25分。

(二)师德师风及廉洁自律情况

1.师德师风及廉洁自律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未出现以下情况的,得基准分25分。

1)政治立场不坚定,道德品质低;

2)考核期内受到党纪、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考核期内出现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情况,经学校认定存在学术不端、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问题的;

4)经学校认定,年内出现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的。

2.相关加分项

类别

得分

国家级表彰

20

省级表彰

10

市级表彰

6

校级表彰

3

3.相关减分

内容

得分

受到党纪、政务“警告”以下处理的

-10

三级教学事故

-10

不服从教学部门工作安排

-5

(三)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得分以人事信息系统和诊改平台中填报的信息为准,教师实时完善个人信息,专任教师完成每学期144课时的最低工作量并正常参加院部教研室相关活动“双肩挑”教师正常参加所在院部、教研室相关活动,得基准分20分。当年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的,可不做最低工作量要求。

教师发展具体工作业绩指标如下。

1.执教能力

1)领导评价:0-10分。

2)学生评价:(学生评分-60)×0.4。

3)专任教师任课超过教研室平均工作量的2分。

2.教研能力

1)参与教学研究项目情况

类别

排名

得分

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主持人

15

2-5名

10

6-10名

5

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主持人

10

2-5名

5

6-10名

3

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主持人

5

2-5名

3

6-10名

1

2)参与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情况

类别

内容

得分

国家级规划教材

主编、主审或副主编

10

参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10

省级以上规划教材

主编、主审或副主编

6

参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6

专业学术著作

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6

特色教材

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3

省级以上教材奖

主编、主审、副主编

10

参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6

3)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

类别

排名

得分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主持人

25

2-3名

23

4-8名

20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主持人

20

2-3名

18

4-8名

15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持人

15

2-3名

12

4-8名

10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主持人

10

2-3名

8

4-8

5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主持人

8

2-3名

6

4-8

3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持人

5

2-3名

3

4-8

1

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主持人

3

2-8

1

4)专业实践业绩

内容

得分

一类专业实践业绩

15

二类专业实践业绩

10

三类专业实践业绩

5

5)指导竞赛成果

内容

得分

一类成果

15

二类成果

10

三类成果

5

6)“双师型”教师证书

内容

得分

高级双师

6

中级双师

4

初级双师

2

7)经学校教学需要批准的出国(境)访学培训(获得相关证书):3个月或以上8分;7天或以上,30天以下4分。

8)经学校教学需要批准的国内访学:加8分。

9)经学校批准、正常教学以外的企(事)业实践轮训(累计30天):30天以上加5分,30天以下加3分。

10)参加专业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的:+3分。

11)示范教学、学术讲座:每次加2分,总计不超过10分。

12)相关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类别

名称

得分

国家级

教学名师

20

省级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10

市级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首席技师

6

校级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专业带头人、课程首席讲师

3

3.科研和实践能力

1)论文

论文类别

得分

备注

一类

23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类

18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类

13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四类

8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科研项目

类别

排名

得分

一类科研项目

主持人

20

2-3

15

4-5名

10

6-8

5

二类科研项目

主持人

15

2-3

10

4-5名

5

6-8

3

三类科研项目

主持人

10

2-3

3

4-5名

2

6-8

1

四类科研项目

主持人

5

2-3

2

4-5名

1

五类科研项目

主持人

3

2-3

1

横向课题

主持人

2万以上

10

2万以下

5

 

 

3)科研奖励

类别

排名

得分

一类(国家级)


20

二类(省部级)

一等奖前8名

15

二等奖(前5名)

10

三等奖(前3名)

5

三类(市厅级)

一等奖前5名

10

二等奖(前3名)

5

三等奖(前2名)

3

4)成果推广

类别

得分

一类成果推广

18

二类成果推广

13

三类成果推广

8

 

第三章  其他

第六 本办法是基于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绩效考核提出的教师个人发展考核评分指导意见,将随着学校规划、发展目标等学校事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第七 考核指标涉及成果须为考核期自然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业绩成果,以人事信息系统和诊改平台中填报的信息为准。

第八 业绩成果涉及署名单位的,第一单位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按照100%计分;署名为第二单位,按50%计分;其它情况不予计分。

第九条 以下人员参加考核评分可暂不做最低要求

(一)到我校参加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

(二)当年内休产假、病假超过四个月的;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第十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校人事部门、教务处、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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