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朱蕾 审核人:刘大庆 时间:2014-12-23 点击数:

芜职院人〔20143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校、两仪所:

为全面真实地掌握一年来全院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干部及教职工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院办通〔201428号),现就201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考核,正确评价部门和干部及教职工的业绩和工作表现,激励广大干部及教职工把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院各项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院办通〔201428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考核对象

学院直属的二级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学院全体教职工。

凡系2014年在册的教职员工,必须参加本人所在部门进行年度考核。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出境探亲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院级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考核,不在学院考核之列。

附校和两仪所,参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自行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人力资源处,提交学校党委会议研究。

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附校的班子考核。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附校借调人员,以及学院自主聘用人员均应参加本考核组的年度考核(不占指标)。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20141217日开始至2015114日结束。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1217日至21日)

各部门组织学习考核文件,进行考核工作动员。

(二)部门考核阶段(1217日至17日)

1.总结自评。各部门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对照年初计划和学院中心工作进行自评,填写好《部门年度量化考核计分表》,于1224日前报考核办公室。

2.定性考核。1227日,学院召开部门负责人述职测评大会,学院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全体参加。每个部门述职时间为7分钟以内,相关测评人员对各部门进行定性考核。

3.定量考核。考核组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定量考核。如有需要,可以去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4.研究审定。考核办公室上报考核统计结果,提请学院党委会研究部门考核结果。

5.结果公示。对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三)个人考核阶段(1217日至114日)

1.部门负责人考核。院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考核测评(与部门考核述职测评一并进行);下属人员对部门负责人测评。1224日前报送部门负责人工作总结电子稿。

2.二级学院、部门人员考核。各部门根据考核细则组织部门内部人员公开述职、考核。考核结果依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序。

3.研究审定。考核办公室上报部门负责人考核统计结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考核领导小组上报各部门考核结果建议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须A4纸双面打印),提请学院党委会研究个人考核结果。

4.结果公示。对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各考核组所有年度考核评分原始材料必须整理封存,建立档案。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确保考核工作如期完成,学院成立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附件),具体负责研究和决定学院年度考核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年度考核工作,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成立本部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五、考核工作要求

()考核工作是保证干部及教职工的绩效与学院目标一致的主要手段,是促进学院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干部职工聘用、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考核文件,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及程序进行考核。

()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在考核期间特别是在述职与考核阶段,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合理做好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好年度考核工作。

()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考核关系到学院建设和教职工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自始至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出以公心,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别人,积极配合各级组织作好年度考核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要在年度考核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自己,认真作好述职述廉,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搞好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成立2014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22014年度综合考核日程安排表

  3、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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