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指导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强化新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夯实新教师专业发展基础,提升新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促进新教师个人成长发展,推动“双高”建设和职教本科建设,落实提质培优行动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与目标
培养对象是每年新进我校工作、未取得高教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通过为期两年的重点培养,为新教师打造个性化的专业发展培养体系,帮助其科学合理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新教师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修养,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和“四有”好老师的要求,提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 实现学校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的全方位提升。
二、培养形式与内容
(一)岗前培训
目标:帮助和引导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岗位需要。
内容: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岗前培训工作相关要求,以集中培训与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安排《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实用教程》《现代教育技术》《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等课程的学习。
考核: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岗前培训工作要求组织校内新教师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提交“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教师获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二)入职培训
目标:帮助新教师熟悉学校基本情况,明确个人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标准。能根据教学任务,做好教学活动前的准备,制定所承担课程教学进度安排、教案、课件等。
内容:主要介绍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教师师德规范、工作职责;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工作相关要求和流程,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内容。
考核: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在新教师到岗前一周内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5天内提交培训考核材料。
(三)导师指导
目标:建立“以老带新”青年导师制,通过组织经验丰富教师指导新教师备课,互相听课,共同带学生参加专业比赛,指导课题项目研究等形式,加强新教师职业教育技能训练,提高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培养专业技术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教师之间互学互助良好风气的形成。
内容: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师发展分中心要严格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在新教师入职2周内,根据新教师拟任教专业,为新教师选定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作为导师,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考核: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加强对导师制执行情况中期检查,并严格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四)企业实践
目标:通过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合作研发、技术改造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让新教师熟悉和掌握行(企)业一线的最新技术,提高动手能力和实操水平,提升“双师”素质,实现校企互动,推动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
内容:新进教师进校两年内必须赴企业实践累计达6个月以上,进校前具有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教师,在5年内可不做要求。
考核:严格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五)坐班锻炼
目标:通过坐班锻炼,熟悉教学管理流程,参与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学生管理等工作,为新教师更好地融入团队,开展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做好准备。
内容:对于没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的新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实行坐班制。第一学期授课任务原则上只允许安排最多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每周最多不超过8课时(含8课时)。第一学期新进教师比照同类行政人员的50%发放岗位津贴。任课超过一门课或者每周8课时的,不发放岗位津贴。
对进校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进教师,进校第一年由所在院部教师发展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培养,具体安排新教师相关学习工作任务,参与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对进校前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进教师,第一学期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由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处安排听课、示范观摩教学等学习活动,并分组安排到教务、科研、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跟岗学习,熟悉教育教学管理流程,促进新教师能力全面提升。如确需留在二级院部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的,由院部提交申请和具体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批准。第二学期由所在院部教师发展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新教师相关学习工作任务,参与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学生管理等工作。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考核:对进校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进教师,由各教师发展分中心组织,对新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对进校前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进教师,第一学期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新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第二学期由各教师发展分中心组织,对新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坐班锻炼期间,新教师按照管理人员考勤,教师发展中心不定期抽查。坐班锻炼时间结束后15天内,坐班锻炼教师就完成坐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交书面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到教师发展中心。
三、具体培养实施
(一)培养要求
1.新教师培养遵循“实事求是、分类培养、过程监控、突出实效”的原则,具体方案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师发展分中心具体实施,有计划地安排相应项目内容,进行过程监控与管理,对新教师培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对培养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展示,定期与新教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反馈存在的问题。
2.新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部教师发展分中心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新教师的培养考核,通报、交流新教师的培养考核情况,总结经验,布置培养任务。
3.新教师必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在教学评价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奖惩
1.新教师培养期满后,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等人才评价与人才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新教师2年培养期满后,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新教师,延长培养期或调整出专任教师岗位。
四、其他
(一)新进“双肩挑”教师的岗前培训、入职培训、导师指导、企业实践等培养任务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岗前培训、入职培训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导师指导、企业实践由任教所属教学部门教师发展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校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