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职院〔2005〕88号
为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引进教师的质量,全面提高专任教师的素质,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组织考核体系
为保证引进专任教师的工作高质、高效进行,使考核工作全面、真实、客观,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
1、成立综合素质考核组。由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本考核组由5-7人组成。
2、成立专业能力考核组。由教学系部组织,教务处参加。一般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专家组成,负责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授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本考核组由5-7人组成。
3、为增加引进教师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由院纪委或监察室派人参与考核引进工作全过程。必要时,适量选派职工代表参加。
二、计划及指标
1、每学年第一学期,在新生报到结束后(9月25日前),由各教学系部向院人事处报送各系部教师引进计划,报送计划必须说明引进教师数量、专业、学历等要求,特殊要求需加以说明。此前不报的视为当年不需引进教师,超过时间报送者纳入下一年的引进计划。
2、在市编办下达的各专业引进教师计划指标内,按规定程序采取综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专任教师。
三、程序及办法
1、每年引进的专任教师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需引进教师的专业、岗位、条件、要求,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招聘。
2、凡是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向院人事处寄、投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人事处在接收到应聘者相关资料后,进行初选。初选标准的重点以考查应聘者的基本条件,以百分制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选拔,原则上每一专任教师岗位按1:5比例初选面试人员。
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应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引进以下毕业生:
(1)“三本”、“专升本”类毕业生;
(2)只获得本科毕业证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参加面试的应聘者由综合素质考核组进行面试。综合素质考核组重点考查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反应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进行考察,并按得分,从高往低依次排名,前三名进入下一轮专业能力考核。
4、通过面试的应聘者,由以教学系部为主的专业能力考核组负责专业知识、授课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原则上采用试讲一堂课的方式考察,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每个专业岗位的前两名进入总评分阶段。
5、院人事部门综合入选者的基本条件分、综合素质考核分和专业能力考核分的得分结果,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排名:
总得分=基本条件分×30%+综合素质分×30%+专业能力分×40%
每个岗位按总得分,取前2名应聘者上报学院。
6、拟录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由本人出具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针对教师岗位的特点,如有语言、形态等条件不符合教师岗位条件者,则予以一票否决。如有需要,某些应聘者由学院医院予以复查。对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者,不予录用。
7、拟录用的专任教师由分管院长审阅后报院长会议审批,同意后上报市编办。
四、硕士研究生的引进
对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可以不受上述引进程序限制,尤其是紧缺专业人才,只要符合我院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由院人事部门洽谈面试,征求系部主要负责人意见后,报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批后,即可办理引进手续。
五、政治辅导员的引进
为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新引进的辅导员原则上也要通过上述考核程序。只是在专业能力考核时,由学生处牵头负责组织考核。按岗位数1:2择优报院人事部门综合评分,再报院长会议审批。
六、其他
1、对学院紧缺专业教师可不按比例采用由院人事处和教学系部综合考核,优先引进。对多年未能引进教师的重点专业,可采用“走出去”的办法,重点解决。
2、对于从社会上招聘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采用以上程序引进。
3、严格控制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确属需要增加人员的,应从基层从事过教学或管理的年轻教职工中选拔(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外)。
4、在考核录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