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高教、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怡 审核人:刘大庆 时间:2016-07-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高教、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依据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或《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

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其他未尽问题,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7月11日~7月18日)

拟申报人员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教学部)报名,并提交相关原始材料。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公示3天。根据申报者的条件、业绩和工作表现,研究决定是否向人力资源处推荐。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二级学院(教学部)不得向学校推荐。

(二)提交材料(7月19日)

经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的申报人员集中提交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南校区正德楼623室)

1、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报告(含公示结果);

2、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A4(3份);

3、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A3(3份);

4、所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原件目录清单;(按教务、科研、人事三类分装档案袋);

5、所有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请按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整理好,暂不装订);

6、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3份);

(三)职能部门审核 (7月20日~8月10日)

教务处、科研处、人力资源处组织审核。

(四)材料整理装订(8月11日~8月18日)

对各职能部门已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的支撑材料进行整理,由教师按统一标准自行装订,并将职称申报的所有正式表格、装订好的支撑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处。

(五)评审推荐(8月20日~8月30日)

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推荐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六)公示(9月1日~9月7日)

对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并将公示无异议材料按期报送省教育厅。

 四、纪律要求

(一)请各部门及相关申报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相关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教师,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做好推荐工作;

(二)今年评审工作任务重、人数多,请申报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按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自行承担责任。

(二)规范申报材料填写、整理和装订(相关政策、表格均在附件)。

附件:2016年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人力资源处网站“材料下载”处下载)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

版权所有:人力资源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