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两仪所:
根据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评函〔2014〕7号)文件要求,我院2014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于2014年5月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统计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代表作,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并盖章,提交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2.送检论文的电子版(word、pdf版本均需提供)。
以上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所有电子版均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二、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省教育评估中心教育评估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2〕160号)收费,论文80元/篇;专著按照检测系统自然生成篇数计费,上限不超过300元/部。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从申报职称人员处收缴鉴定费后,与论文材料一并报送人力资源处。因时间关系,对4月25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单位或人员,学校不再办理。
三、注意事项
1.送检单位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
2.此次提交的相似性鉴定论文或论著必须与后续代表作送审论文或论著完全一致。
3.送检论文中如有2013年已送检的论文,务必在表格备注栏标明。
联系人:唐 飞 电话:5777185,18010768686
邮箱:CRP邮箱
金 怡 电话:5777183,18055347313
邮箱:CRP邮箱
附件: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