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朱蕾 审核人:朱蕾 时间:2014-01-02 点击数:
芜职院人〔2014〕1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我院2014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定人员范围: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2、认定标准: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的大专院校毕业生(“五大”毕业生除外),毕业后首次参加工作到规定的年限后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本科满一年、专科满三年认定助教;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三年认定讲师。
(3)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认定讲师。
3、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只能用浆糊或胶水粘连,不允许订书机装订;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提交免试审批表(认定助教、讲师需要);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提交免试审批表(认定讲师需要);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小二寸免冠近照4张。
各申请人务必于1月1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处,逾期恕不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